| 门诊部上网公示材料
门诊部地址:温州市飞霞桥路37号结防大楼 皮防咨询电话:88895208 结防咨询电话:88813526 犬伤咨询电话:88898636 结防门诊与皮防门诊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犬伤门诊服务时间:24小时;犬伤复诊疫苗接种时间:8:00-17:00
国家对肺结核的管理方式 国家对肺结核项目病人进行专项管理,进行直接面视下的短程督导化疗(简称DOTS)。 主要有如下两种方式: 1。医护人员DOTS管理:病人整个治疗过程都在医护人员(主要是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医护人员) 直接面视下的进行。医护人员必须目睹肺结核病人服用每一剂药品,监督其治疗直到痊愈。 2。乡镇医生或社区医生指导下的家庭DOTS管理:病人服用每一剂药品必须在家庭督导员或志愿者的 直接面视下进行,家庭督导员监控其至痊愈, 乡镇医生或社区医生负责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强化期每周 一次,巩固期每月一次。
国家结核病免费政策 国家采取免费诊治的优惠政策,凡在温州市内发现的以下肺结核病人(包括外来人口)都可以在定点结核 病诊治机构享受免费检查和免费治疗。 免费对象:
- 初治活动性肺结核病人 2。 复治传染性肺结核病人
免费范围:
- 免费治疗范围:
免费治疗仅限于项目规定的统一化疗方案中的抗结核药物治疗。病人自己购的抗结核药品及其它需要 辅助的药品或住院治疗的费用均不属于此项目免费的范围。复治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只提供一次免费机会。
- 免费检查范围:
- 初诊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免费作痰涂片三次检查。
- 初治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和复治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在免费治疗期间,共享受九次痰检,两次胸片,
6次-8次肝功能,一次两对半的免费检查。
温州市肺结核病免费诊治单位一览表 温州市疾控中心 温州市飞霞桥路结防大楼五楼 88813526 鹿城区疾控中心 温州市将军桥路17号 89500204 瓯海区疾控中心 瓯海区人民医院 瓯海区盛新路82号(瓯海区府旁) 永嘉县疾控中心 永嘉县上塘镇环城西路779号 67252101 乐清市疾控中心 乐清市乐城镇平桥巷4号 62560796 洞头县疾控中心 洞头县北岙镇中心街340号 63482263 瑞安市疾控中心 瑞安市周松路1号 65633037 平阳县疾控中心 平阳县昆阳镇东门横街13号 63717655 苍南县疾控中心 苍南县灵溪镇河滨东路50号 64709045 文成县疾控中心 文成县大峃镇大峃街69号 67861359 泰顺县疾控中心 泰顺县罗阳镇广场路12号 67590944
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就医流程
初诊(填挂号单)↘
复诊→ 挂号↘ 犬伤门诊(三楼) 结防门诊(五楼) 离院 皮肤性病门诊(六楼) ↖ ↓ 有价疫苗,放射科 缴费,检验,取药 ←候诊刷卡看病 五楼注射室,PPD实验
项目病人登记流程图: 医生填写免费表格及病人合同凭→身份证项目病人登记室登记→返回医生处取服药卡及免费药处 方→在收费办理手续盖章→药房取药→返回医生处问明注意事项→离院
3.3市级结防机构工作职责(摘录于卫疾控发(2007)239号) 3.3.1根据省级结核病防治规划,结合当地实际为制定本级和县级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计划, 经费预算等提供技术支持,并协助组织实施。 3.3.2对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 3.3.3负责收集,核对,上报,分析和反馈本地区结核病防治信息,协助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3.3.4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转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 对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处理。 3.3.5实施和推广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开展分枝杆菌的涂片,分离培养,根据当 地实际情况逐步开展药物敏感性实验等实验室工作,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实施本地区 结核病实验室质量保证工作,对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进行检查和指导。 3.3.6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对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 3.3.7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 3.3.8制定抗结核药品和设备的需求计划,及时供应和调剂药品,设立药品和设备帐目,专人管理。 3.3.9负责对县级机构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和评价。 3.3.10开展结核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工作。 3.3.11承办上级机构和本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结核病防治科工作任务 1. 全市结核病控制项目的实施管理; 2. 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 3. 结核病疫情管理和防治效果监测; 4. 卡介苗接种上岗培训; 5. 痰检质量控制与现场评价。 6. 结核病防制宣传教育工作; 7. 开展结核病预防与控制有关的科学研究; 8.负责龙湾、瓯海二区的结核病门诊归口管理及诊疗工作; 9.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皮肤病性病防治科 1.负责拟订全市皮肤病、性病、麻风病防制对策和技术措施; 2.负责开展全市皮肤病、性病、麻风病监测和控制工作; 3.负责开展性病、麻风病高危人群监测; 4.负责落实皮肤病、性病、麻风病防制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及报告; 5.开展皮肤病、性病、麻风病等临床诊疗工作
备注:门诊部收费项目与常用药品及价格见附件
犬伤门诊患者知情告知书 尊敬的犬伤患者: 狂犬病是一种潜伏期长短不一,可防不可治,病死率为100%的急性传染病。目前唯一有效的预防措 施为:伤口处理,注射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接种狂犬疫苗,三者缺一不可。
- 严格的伤口处理
- 用肥皂水或清创剂反复冲洗咬伤部位,时间不少与二十分钟。
- 伤口创面及周围用75%酒精、碘酒或络合碘进行严格消毒。
- 一般情况下伤口不包扎、不缝合。
- 使用足量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1、用量:每公斤体重应使用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200IU。 2、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总量的1/2以上用在伤口周围的浸润注射。 3、余量注射在大腿前外侧肌肉,头、面、颈部咬伤注射在背部肌肉。 三、接种狂犬疫苗 1、一般全程接种冻干狂犬病Vero细胞纯化疫苗5支;或液体狂犬病纯化疫苗5支; 注射时间咬伤后0、3、7、14、28天。 2、狂犬疫苗注射在上臂三角肌(儿童注射在大腿前外侧肌肉) 四、注意事项 1、疫苗保存在2-8。C;暴露创口,忌包扎。 2、接种期间忌烟、酒、浓茶、咖啡、碳酸饮料等刺激性食物。 3、40天内避免激烈运动。并禁用激素。 4、Ⅲ级伤口还需要注射破伤风抗毒血清与适量的抗菌素。
附件: 世界卫生组织(WHO)及我国2005版《药典》咬伤程度的分级和处理原则
级别 |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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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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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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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摸动物, 被动物舔及完好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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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处理 (用肥皂水清洗接触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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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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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流血的咬伤和抓伤, 被动物舔及粘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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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口及早处理 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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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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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或多处皮肤被穿透性咬伤;被抓出血,唾液污染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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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口及早处理 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 并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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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您与医疗机构在犬伤治疗过程中产生误解和纠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知情上诉 告知内容,如同意上述处理,或不同意,请在下面相应空格处签字。 同意上述处理 不同意上述处理 患者签字: 患者签字:
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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