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3日15时30分,市疾控中心接平阳县CDC电话,称该县水头上进皮带厂有9名工人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并在平阳县二医门诊接受治疗,其中1人住院。平阳县卫生局已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并初步作为急性职业中毒进行网络直报,但需要温州市CDC技术支持,并协助做好该事件的原因调查。
为了尽快查明原因,市疾控中心立即派出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协助调查,之后又派出四批次的专业人员开展监测和调查工作。根据当事工人和其他车间工人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现场调查、工作场所监测、辅料检测、工作场所监测模似监测、类比企业工作场所监测等分析,经过2个多月的深入调查和综合分析,此事件作为职业中毒的判定依据不足,二位工人一过性肝功能轻度异常可能由于药物或其他因素引起,单一的自述为主的症状不能作为职业中毒性疾病的诊断依据。